福安市开出首张“不戴口罩”的千元罚单!

2月7日,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违反《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店开出了“不戴口罩”罚单,对该餐饮服务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这也是福安市首张“不戴口罩”罚单。

据了解,2月1日起,《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根据《规定》,全省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当场处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月1日以来,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检查,对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若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2月7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被责令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在城南辖区内,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当场开出《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餐饮经营主体处以100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福安市开出的首张罚单。福安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