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环境违法,被查后却不服处罚?结果来了……

企业涉嫌超标排污被查后,因不服县级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调解后,县级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方面作出调整,企业也履行了调解书约定。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是该局行政复议工作中首次运用行政调解的案例。起因为县级生态环境局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但企业认为该行政处罚存在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等问题,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予以受理后,为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和矛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做好“六保”“六稳”等工作,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邀请局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与案件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并耐心与企业释理说法,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其环境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同时,对争议的焦点,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于近日组织双方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事后,双方均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本案成功调解,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