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2430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份开始,市、县(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近1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共检查用工企业456家,涉及劳动者18449人;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2430人,责令整改27件、补签劳动合同2403人;督促支付工资及补偿金12件,金额5179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4起,涉及金额5.4万元。

据介绍,专项检查中,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审查规章制度,与职工谈话,实地查看劳动场所等方式,保障检查实效。在做好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深入企业发放手册传单、设立“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点”等形式,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活动中,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多份。同时,结合专项检查,推动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建筑施工领域的单位开展“无欠薪项目部”的创建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者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由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等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出现的问题,将结合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特别是欠薪容易发生的建筑施工等企业,提高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此外,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巡查力度,堵住欠薪源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主动对接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防止欠薪事件发生。并始终保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治理高压态势,结合“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务工人员名册、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业主方将工程款和工资分开划拨,从源头防止欠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