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保法律专项检查 补签劳动合同2403人

7月以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近1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用工企业456家,涉及劳动者18449 人;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2430人,责令整改27件、补签劳动合同2403人;督促支付工资及补偿金12件,金额5179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4起,涉及金额5.4万元。

为了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部门结合专项检查,推动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建筑施工领域的单位开展“无欠薪项目部”的创建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者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等防范处置欠薪工作机制。通过查阅资料、审查规章制度、与职工谈话、实地查看劳动场所等方式,保障检查实效。

为更好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出现的问题,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巡查力度,堵住欠薪源头。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主动对接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防止欠薪事件发生。此外,始终保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治理高压态势,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