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涉恶案”

10月17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吴某某、何某某、阮某某、肖某某寻衅滋事案。该案系霞浦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吴某某纠集被告人何某某、阮某某、肖某某等人,在霞浦县城区内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形成以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致使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上述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受理该案后,霞浦法院依法为四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本次庭审邀请县司法局、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旁听,并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点击量过万,为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