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推进“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奋力夺取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新胜利。

《实施办法》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深化“四下基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及时阅批群众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定期到基层接访群众、现场办公。结合“四下基层”活动,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基层接访群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实施办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要及时传达学习、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对国家和省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要在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上一级重大决策部署,应当在1个月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对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及时制定具体任务清单,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

《实施办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环节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简单事项一律当场办结。同时,全面梳理、公布、更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凡属于申请办理事项所需知悉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

《实施办法》还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宣传、督查、效能、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校(行政学院)等有关部门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的具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