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初心学党史 情系民生办实事——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侧记

为古廊桥上保险,为旧井盖巧涂鸦、为母亲河换新“衣”……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紧扣“四大检察”职能,聚焦重点、难点、堵点,扎实开展“七聚焦七深化”为民办实事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事,努力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聚焦生态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构建“一核两廊五轴”的发展格局,提出加快建设“一市多区、强镇环湾”的全球知名现代化生态海湾城市。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中的作用,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干警深入蕉城、福鼎等地,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看、调取资料等方式对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研,并围绕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办案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对策建议四个方面撰写《推进河湖生态治理,检察服务幸福之城——宁德市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针对宁德新能源小镇赤鉴湖水域管护及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市检察院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生态巡河护河活动,深入全市各排涝渠河道现场查看,摸排黑臭水体整治、电线裸露低垂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探索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沟通协调、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协作机制。

在构建“山海一体”生态公益诉讼检察模式方面,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念好新时代检察“山海经”,强化重点领域生态保护,坚持将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从陆地向河海延伸,探索基层检察院协同合作、分段监督、接力监督模式,形成山海互动、跨区联动的“打击+治理+修复”机制,着力打造山海一体、联防群治的生态检察保护品牌。

立足文化保护 强化专项监督

宁德文物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其中被誉为我国古代木构桥梁的活化石——木拱廊桥就有50余座。经过岁月洗礼,这些古廊桥仍屹立山间河畔,成为闽东人民宝贵的文化财富。

2021年年初,市检察院在对全市木拱廊桥保护现状进行专项调研中发现,我市木拱廊桥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多处木拱廊桥存在未设置标识、破损、被涂鸦、火灾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木拱廊桥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2021年4月,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木拱廊桥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部署开展以来,各地基层院积极开展相关线索摸排工作,共立案26件,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1年8月18日,屏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文旅局等单位建设的“古廊桥·古村落”文化遗产司法协同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会议宣布,将以县内百祥桥、千乘桥、万安桥3座被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木拱廊桥作为试点,推行“桥员制”,由3位员额检察官与3位员额法官各自认领职责、签订责任书,构建一站式法律监督及诉讼服务机制,就地开展纠纷调处、案件审理、法律咨询、宣传等工作。

在市检察院的推动下,各级检察院创新开展“司法+保险”木拱廊桥保护机制,不断深化古廊桥、古村落保护司法协作,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同时,全力打造检察“民心工程”,加强对闽东革命文物、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守好宁德“精神根脉”;深化英烈权益保护专项监督,立案18件;在蔡威纪念馆、黄孝敏烈士故居、闽东苏区烈士陵园等地设立“英雄烈士公益保护点”,维护英烈尊严。

聚焦食品安全 开展公益诉讼

2021年4月19日,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此前监督的学校食堂、周边流动摊贩、副食品经营部、超市等经营场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有效解决、是否存在虚假落实或反弹回潮问题、是否仍然存在监督漏洞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察。

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注重将“回头看”与落实高检院部署开展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相结合,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有效履职,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路护航,保障校园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宁德素有“大黄鱼之乡”的美誉,为保障大黄鱼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办案质效,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打击犯罪的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强化涉案财物处置监督,督促公安机关、海洋与渔业部门对涉案大黄鱼育苗进行无公害处理。据统计,2020年销毁问题大黄鱼1200多公斤,2021年无害化处理水产品3起,销毁问题大黄鱼鱼苗8万多尾,海参500余公斤,堵塞食品安全各环节漏洞。

不仅如此,市检察院联合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黄鱼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据了解,2020年以来,两级检察院牵头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8次,随机抽取、现场检查、固定证据,严厉查处大黄鱼生产经营企业收购不合格原料、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大黄鱼质量安全。

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表示,近日,我院出台《服务和保障“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 奋力谱写‘宁德篇章’”的若干措施(试行)》,从4个方面明确了12条措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下一步,该院将重点聚焦“四个区”建设,深化落实“四个决不”工作要求,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制度机制,用好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导向。

来源:闽东日报

记者:朱灵塬 通讯员 冯梅英

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