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规范我市广告行业
健康有序发展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宁德晚报社
开展
宁德市违法(瑕疵)广告
随手拍活动
NO.1
活动内容
活动面向广大市民,征集宁德市范围内违法户外广告(含广告牌、门店招牌、公益虚假)、存在瑕疵错误的广告、违法虚假互联网广告以及非法集资广告等方面的照片。
商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 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发布销售(含预售)与党的二十大相关的所谓“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邮票”等擅自伪造、变造的纪念品的广告行为;
(四)将促销、投资、开展商业项目等商业活动与党的二十大进行关联,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商业营销炒作的广告行为;
(五)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所谓“特供”“专供”商品营销炒作的广告行为;
(六)违法违规发布营销“喜迎二十大”主题手抄报、挂图海报、黑板报模板等商品或者提供主题党建活动有偿策划服务的广告行为;
(七)借领导同志形象、名义、签字、签名等进行商业营销炒作的广告行为;
(八)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借政治事件及敏感问题进行商业营销炒作的广告行为;
(九)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广告行为;
(十)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内容的广告行为;
(十一)明知、应知商业营销宣传信息存在借党的二十大名进行商业炒作等违法违规内容,仍为其提供发布、传播等服务的广告行为;
(十二)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不良广告以及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广告;
(十三)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以及亚运会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特殊标志开展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
(十四)擅自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十五)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广告;
(十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商业广告;
(十七)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广告;
(十八)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
(十九)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二十)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等广告。
NO.2
操作方式
方式一:市民可关注“宁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下方的“政民互动”栏。
方式二:长按识别下列二维码进入
点开链接,进入页面后,按要求上传照片即可。
方式三:邮件投稿:276197957@qq.com,邮件标题为:宁德市违法(瑕疵)广告随手拍活动+ 作者姓名,文中请留下联系方式。
凡参与照片被采用将及时告知,每次可获五十元稿费,每月以现金或话费的形式支付,不限参与次数!
详情可咨询电话:0593-8931051
那么,
什么样的广告算瑕疵错误?
什么样的广告算违法?
为方便识别
小编收集了以下十种典型案例
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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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晚报
编辑:陈春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