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3时许,霞浦县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霞浦长沙村村道从长沙村往联七线方向行驶,经事故路段与相向由刘某某驾驶的霞浦县某运输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涉及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夜间驾驶车辆未注意观察道路前方交通情况、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夜间能见度低,驾驶车辆须降低车速、注意观察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此外,重型自卸货车等工程车辆事故多发频发,运输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源头安全管理,杜绝超速、超载等野蛮驾驶行为。
来源: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吴宁宁
编辑:苏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