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2022-10-08 23:50 0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提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原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