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改办印发《关于推动“福”文化产业化转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日前,省文改办印发《关于推动“福”文化产业化转化利用的指导意见》。①鼓励各地依托特色优势产品、产业,开发推出“福”文化品牌美食产品、产业。②优化推出一批“福”文化主题深度旅游和研学体验精品线路,推动重点旅游景区结合地方“福”文化资源,开发“福”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产业项目,提升改造或推出“福”文化演艺精品项目。③支持文创企业、非遗工作室创建“福”文化创意转化中心和开展“福”文化题材产品研发创作生产,支持“福”文化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开发。④鼓励各地开展“福”文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福”文化资源丰富的村镇建设打造“福”文化示范村镇,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福”文化产业集聚区。⑤鼓励运用新型数字科技体验技术,打造“福”文化体验虚拟空间,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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